律师档案
杨永胜
杨永胜律师
新疆 巴音郭楞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永胜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找巴音郭楞律师 杨永胜 13309960651: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8-11 10:35)    点击:70

找巴音郭楞律师 杨永胜 13309960651: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?

  根据《劳动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:

  (1)有固定期限,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,期限可长可短,长到几年、十几年,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。

  (2)无固定期限,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,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,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,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,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。

  (3)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,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,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,劳动合同即终止。(说明:此处就主要针对临时工劳动合同而言的。)

  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规定:

 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,也可以约定试用期,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;劳动合同期限在 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;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。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,不得约定试用期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永胜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永胜律师,杨永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永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754537287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永胜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巴音郭楞律师 | 巴音郭楞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永胜律师主页,您是第18763位访客